| 我市做好第四季度文件传达工作 |
| 日期:2008年12月10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2500-2008-00272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0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工作动态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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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退休老干部们的政治待遇,使他们能及时了解中央、省、市有关重大文件的精神,11月8日起,市委老干局、市退干办联合深入各镇(街道)开展为期14日的第四季度传达文件活动。此次活动传达了,《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中办通报第十五期);《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8]5号);以及和老干部们切实利益相关的《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闽人发[2008]96号)。经过老干局、退干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期2周的努力,此次下乡传达文件工作圆满结束。
2008年12月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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