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后进站指南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62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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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办理流程: 一、申请进站博士邮寄个人简历到晋江博士后信箱(jjbsh@163.net)。 二、晋江市博士后工作站对申请进站博士进行考察,符合进站条件后,帮助联系招收企业或博士自主联系企业。 三、确定进站企业、博士后研究课题(项目)后,联系高校博士后流动站申请进站。 四、经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初审同意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gov/index.asp),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在网上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 五、在网上下载打印博士后进站申请纸介材料一式四份,送交晋江博士后工作站审核盖章。 六、晋江市博士后工作站向高校流动站提交申请材料,签定《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并由高校流动站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七、博士后正式进站。 报送的材料:(一式四份) 一、《博士后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信》。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四、《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六、博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博士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近期1寸免冠彩照6张。 九、《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 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协议》。 注意事项: 一、博士申请进站时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可以请学位授予单位为其出具书面材料,证明申请人确能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其进站半年后交设站单位核查博士学位证书。如此时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由所在单位给予退站处理。 二、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五、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 六、每位博士可连续做两站博士后,做第二站博士后与首次做博士后的办法相同。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595-85656520、85605078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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