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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指南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索引号 QZ06109-0102-2005-00063 备注/文号
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 晋江市人事局
信息类别 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办理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

办理条件:

一、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两年);

二、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和博士后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

三、召开博士后出站报告会,由高校流动站学术委员会五至九个组成评审小组,其中包括一名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

办理流程: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应向晋江博士后工作站和高校流动站提交工作总结、研究报告等书面材料。

二、完成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此报告除封皮外有图文的页面都要连续编写页码,请用浅色封皮,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不得使用铁钉或者塑料制品装订)。

三、在高校流动站或晋江博士后工作站做博士后出站报告,出站报告评审小组由高校流动站的学术委员会五至九人组成,其中包括一名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

四、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填报博士后出站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送交晋江博士后工作站审核盖章。

五、到高校流动站办理相关出站手续。

六、高校流动站允许出站的,还须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七、对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由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印制、编号和盖章的《博士后证书》。

报送材料:(一式四份)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四、《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注意事项:

一、在站期满后,如因科研工作需要,本人申请,报工作站同意,并经高校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可适当延长在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必须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即做二站博士后,目前政策只允许做两站博士后)。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结出站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对居住的博士后公寓进行清理,结清所有费用,到工作站办理移交手续。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继续留在晋江工作的,还可享受晋江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如自主创业的,晋江工作站可推荐到晋江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595-8565652085605078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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