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43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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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闽职改字[1993]18号。 2、审批条件: (1)所在单位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合理; (2)所在单位尚有未聘高、中级职数; (3)继续教育证书; (4)被聘任人具备所要聘任的专业技术资格。 3、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书; (3)专业技术资格聘约合同;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使用变动情况核检册。 4、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填写聘任书→与单位签订聘约合同→受理→核准确认。 5、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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