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级职称外语免试审核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48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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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闽人发[1998]184号。 2、审批条件: (1)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体育教练员、新闻专业、翻译专业、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工艺美术专业、艺术专业、律师、公证员、船舶技术人员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20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企业单位、设区市区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除外); (2)受国家或省政府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委、省政府表彰优秀专家)、劳模、优秀经营者、优秀企业家; (3)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地址在乡镇的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中专校、技校); (4)在县属企业单位及煤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在测绘、地质行业从事外业测绘、勘控等艰苦岗位工作、男55岁、女50周岁以上人员; (6)当年达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 (7)转换系列人员,在申报评审原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及格(合格)者,转评外语要求相同的另一个系列的同级职务任职资格; (8)工程、农业或高级职务有分档(正、副高级职务)的系列,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或副高级职务时外语考试及格(合格)或符合闽职改字[1990]081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拟申报“高工高定”、“农业推广研究员”或其它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申报材料:高、中级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 4、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填写免试申请表→受理→审核。 5、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出境 1、文件依据:晋公发[2003]22号。 2、审批条件:具备高级职称人员; 3、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主管部门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4、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受理→审核。 5、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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