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退休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49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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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国发[1978]104号。 2、报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呈批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呈报表》。 3、办理程序: (1)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呈批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呈报表》; (2)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市人事局审批; (3)查阅个人档案进行核实; (4)审批后,正式下文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6)原单位人事干部或退休干部本人持退休批文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及银行办理个人退休金发放帐户。 4、办理时限:七个工作日。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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