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人事关系委托管理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57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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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对象: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 2、报送材料:《毕业生就业备案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报到证。 3、办理程序: (1)确认学生档案已转至市人才中心,领取《毕业生就业备案表》; (2)持填写完毕的《毕业生就业备案表》、毕业证书、报到证到市人才中心签署代理意见; (3)持《毕业生就业备案表》、毕业证书、报到证到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开取《干部行政介绍信》; (4)持《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委托管理手续,签定《晋江市人事代理管理手册》,缴纳管理费; (5)毕业生持《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工作单位备案,持《干部行政介绍信》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单位同意落户证明书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4、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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