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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人员保留身份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索引号 QZ06109-0102-2005-00060 备注/文号
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 晋江市人事局
信息类别 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1、范围对象:辞职后到晋江工作的人员(须在辞职一年内申请)。
    2、报送材料:《辞职人员保留身份审批表》、个人保留身份申请书、接收单位鉴定意见、个人档案。
    3、办理程序:
    (1)填写《辞职人员保留身份审批表》;
    (2)持《辞职人员保留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保留身份申请书、接收单位鉴定意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
    (3)市人才中心审核完后给予确认;
    (4)办理人事委托手续,签定 《晋江市人事代理管理手册》。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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