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后进站指南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62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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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格: (1)在国内或国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 (2)尚未安排固定工作或未到原工作单位报到;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注: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申请程序: (1)填写个人简历,邮寄到晋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电子信箱(E-mail:jjbsh@163.net); (2)联系进站事宜(工作站帮助联系或博士自主联系)。确定进站企业、研究项目、博士后流动站; (3)办理进站手续。填写《博士后申请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协议》等申请材料。 3、审批程序: (1)工作站对申请进站的博士进行考察,确定进站企业,填写进站申请材料; (2)工作站根据进站博士专业,帮助联系博士后流动站(也可博士本人联系); (3)工作站向联系好的博士后流动站提交申请材料,签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并由博士后流动站向全国博管办或试点省市管理部门申报审批; (4)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办理进站手续; (5)博士后正式进站。 4、应递交的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一式四份); (3)《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一式四份); (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协议》(一式三份); (5)《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一式四份); (6)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一式四份); (7)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一式四份); (8)《个人体检表》(一式四份)(按博士后流动站要求提供); (9)申请人《博士论文》(一式一份)。 注:前4份材料可从晋江市博士后网站(www.jjbsh.com)下载。 5、注意事项: (1)凡属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原单位有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博士,在申请做博士后时必须征得委托单位、定向单位或原部队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如当时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可以请学位授予单位为其出具书面材料,证明申请人确能获得博士学位,当申请人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后,应及时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补上。 (3)留学博士如果已经回国,可不再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博士后申请表》第11页),但一般应有一位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教授、专家)作为其推荐人。 (4)每位博士可连续做两站博士后,做第二站博士后与首次做博士后的办法相同。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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