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0年海西产业人才高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日期:2010年6月8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3011-2010-00163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10年6月8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人才管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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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10年海西产业人才高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泉人综[2010]36号),现将2010年开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以下简称高地)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含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中与产业紧密结合并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平台(主要指省部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泉州市首批申报对象必须是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条件 海西产业人才高地是指依托我省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加强培养和引进,形成创新能力强、能够引领我省相关产业发展的人才集聚区。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拥有1名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域)公认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二)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的创新成果; (三)团队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团结协作氛围浓厚。近几年来持续承担科研项目(课题)。 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人才高地,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要求,节能减排达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企业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3%以上; 3、企业成长性和人均利税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以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平台为主体的产业人才高地,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产学研创新优势,拥有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技术,能够明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形成技术和市场比较优势; 2、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请从晋江人事网公告栏下载,网址:www.jjrs.com.cn;也可从省公务员局网站www.fjrs.gov.cn 下载)。 (二)高地载体单位建设产业人才高地可行性报告(2000字以内)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3,经主管部门盖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高地载体单位:1、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实验室、发明专利、参与制定标准、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承担科研项目等相关证书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审计证明;4、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创新平台与合作企业签订的产品(技术)合作协议、成果转让协议,以及出具经相关企业确认的成果产业化效益证明材料。将全部证明材料编列目录清单之后,附在《申报表》后装订成册,用A4纸正反面排版,材料不要装潢,证明材料不超过30页(可进行缩印)。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所辖地域组织发动我市设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见附件4)申报。 (二)开展申报前请认真研读《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请申报企业于2010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燕平 联系电话:0595-85633128 地址:市区电力大厦裙楼六楼 电子邮箱:jjrc@163.com
附件: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事局 二○一○年六月二日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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