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201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通知 |
| 日期:2010年7月13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3007-2010-00179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10年7月13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工资福利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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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委办[2007]41号文精神,现就201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离休人员(含512退休干部)和处级以上退休人员由市委老干局、市人事局、市退干办按规定另行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7月1日至16日,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由五套班子办公室各自负责组织。 2、7月19日开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和退休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安排见附表2。 三、体检地点: 根据各体检单位的地点分布情况,分别安排在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项目及费用(见附表1): 1、体检经费从各单位包干经费中列支,如超出体检范围的复检费用由个人事先支付,再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 2、体检选检项目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组织领导及注意事项: 1、全市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组织,市卫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承担具体体检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可能让每个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参加体检,老干部须指派专人带领、引导进行体检。各体检医院要精心组织,优化服务,确保质量。 2、各单位凭体检前一个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含退休人员)于体检前五天,派专人到指定体检医院医务科领取体检表格和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组织在职和退休人员参加体检。各单位在组织参检人员体检前应事先填好体检表(姓名、单位、年龄、性别),再按实检人数到医院报到处登记、付款,然后进行体检。 3、体检项目可交错进行。 4、体检的人员应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抽血及B超检查前宜空腹,以免影响血糖、肝功能等指标及B超的检测结果)。各体检医院在体检中心提供点心。 5、体检完毕的人员务必将体检单交到医院报到处或体检室,再由体检医院把体检结果反馈给参检单位,并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市人事局、市卫生局。 6、各体检医院应为受检人员建立专人专用的健康档案,并做好体检结果的总结分析,同时注意保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受检人员健康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各体检医院要做好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卫生局提供基础数据。 附件: 晋江市人事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卫生局 晋江市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 (出处:晋江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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