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20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
| 日期:2005年11月10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200-2005-00017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0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政策法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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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我省以下20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做必备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2、中小学教师 3、技工学校教师 4、技工学校教师 5、会计专业人员 6、统计专业人员 7、体育教练员 8、新闻专业人员 9、翻译专业人员(第二外语) 10、广播电视播音人员 11、出版专业人员 12、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1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14、档案专业人员 15、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16、艺术专业人员 17、律师 18、公证员 19、船舶技术人员 20、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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