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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日期:2008年6月18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索引号 QZ06109-0101-2008-00131 备注/文号
发布时间 2008年6月18日 数据来源 晋江市人事局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局实际,编制《晋江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晋江市人事网”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简介

(1)局领导成员名单、职务、性别及工作分工等;

(2)人事局职能简介;

(3)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简介和组成人员名单、职务、性别;

(4)局各科室、直属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政策法规

(1)《公务员法》及配套规定;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规定;

(3)《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配套规定;

(4)《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配套规定;

(5)《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及配套规定;

(6)《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及配套规定;

(7)《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8)《晋江市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试行)》;

(9)《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1)事业单位干部初聘、续聘;

(2)干部调动;

(3)干部考试录用(聘用);

(4)干部学历更改;

(5)查阅干部档案;

(6)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

(7)报请审批辞职;

(8)解除公务员行政处分;

(9)报请审批辞退;

(10)报请审批行政处分;

(11)报请审核股级干部任免事项;

(12)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

(13)年度考核奖金审批;

(14)上级政府部门行政奖励、表彰;

(15)科级以上干部职务任免;

(16)国家公务员培训;

(17)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

(18)办理见习期满工资定级;

(19)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工资确定;

(20)正常晋升职务工资;

(21)正常晋升级别工资;

(22)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变动;

(23)工作调动;

(2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职)人员牺牲、病故抚恤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5)组建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

(2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

(2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验证;

(28)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认;

(29)申请专业技术中高级聘任职数与增加中高级职数;

(30)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

(31)高、中级职称外语免试;

(32)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出境;

(33)办理退休;

(34)办理退休证(集体单位除外);

(35)办理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6)办理副科级以上退休人员的公务费;

(37)办理高龄补贴;

(38)申请特殊生活补贴费;

(39)申请护理费;

(40)毕业生人事关系委托管理;

(41)在职人员人事关系委托管理;

(42)代理人员人事关系调出;

(43)档案转移;

(44)辞职人员保留身份;

(45)人才招聘;

(46)博士后进站、出站指南;

(47)企业申请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指南。

4、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性规划计划

(1)晋江市人才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计划有关内容;

(2)晋江市人事局年度工作要点及目标责任分解。

5、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公告、招考简章;

(2)考试成绩;

(3)录(聘)用结果。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1)职称评审年度计划、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和评审结果;

(2)资格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7、各类先进的推荐和表彰等有关情况

8、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包括:毕业生需求信息、毕业生生源信息、毕业生接收政策等。

9、人才引进。包括: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引进条件、高层次人才确认条件等。

10、营职以下军转干部(技术干部)安置有关情况

11、人才开发、培训、引智等资助项目的有关情况

1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及任职资格初审

13、其它应当主动向社会或者服务对象公开的事项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本单位编制的《晋江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晋江人事网(http:// www.jjrs.com.cn/)上查阅《目录》,还可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必要时还将采用公示栏、报纸报道等辅助性方式进行公开。

1、在晋江人事网网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 www.jjrs.com.cn/。

2、当面受理科室为晋江市人事局信息公开办(挂靠局办公室),受理时间:9:00-11:30,14:30-17:00(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8568469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登录晋江人事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也可到市人事局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或者从报纸、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晋江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晋江人事网下载,也可以到我局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时请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也可到我局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我局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办理期限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我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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