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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干部初聘、续聘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索引号 QZ06109-0102-2005-00018 备注/文号
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 晋江市人事局
信息类别 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1、范围对象: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
    2、文件依据:晋人调[1999]24号
    3、报送材料:
    (1)事业单位干部初聘应提供的材料:《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2)事业单位干部续聘应提供的材料:《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合同书》、《晋江市合同制干部续聘审批表》(一式四份)、计生证明。
    4、办理程序:
    (1)聘用干部填写聘用合同书、续聘(聘用)审批表;
    (2)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3)到市人事局审批、鉴证后,本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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