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干部初聘、续聘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18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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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对象: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 2、文件依据:晋人调[1999]24号 3、报送材料: (1)事业单位干部初聘应提供的材料:《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2)事业单位干部续聘应提供的材料:《晋江市合同制干部聘用合同书》、《晋江市合同制干部续聘审批表》(一式四份)、计生证明。 4、办理程序: (1)聘用干部填写聘用合同书、续聘(聘用)审批表; (2)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3)到市人事局审批、鉴证后,本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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