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调动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19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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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闽人调[1992]5号、泉委组[1996]129号 2、报送材料: (1)干部调出应提供的材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2)干部调入应提供的材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一式一份)、计生证明、综治证明、健康检查证明、调出单位工作鉴定及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3)市内干部调动应提供的材料:《市内干部调动表》(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一式一份)。 3、办理程序: (1)县(市)间干部调出 ①申请人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送市人事局; ②市人事局签署审批意见; ③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向市人事局发出商调函; ④市人事局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 ⑤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开具行政介绍信; ⑥市人事局向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 (2)县(市)间干部调入 ①申请人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 ②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出地组织人事部门、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普通学校中、小学教师调出,还应附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③个人档案转到市人事局; ④调入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指标; ⑤符合调动条件的,市人事局向调出地人事部门发出商调函; ⑥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市人事局; ⑦市人事局开具行政介绍信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 (3)市内干部调动 ①申请人填写《市内干部调动表》; ②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③调入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指标; ④符合调动条件的,市人事局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 ⑤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开具行政介绍信; ⑥市人事局向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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