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学历更改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21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1、文件依据:泉委组[2000]综58号 2、报送材料:学籍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一式三份)。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 (2)所在单位确认学籍档案完整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到市教育局复核、签署意见;取得党校系统学历的,到市委党校复核、签署意见; (4)市人事局审批同意更改后,本人、单位、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