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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历更改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索引号 QZ06109-0102-2005-00021 备注/文号
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 晋江市人事局
信息类别 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1、文件依据:泉委组[2000]综58号
    2、报送材料:学籍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一式三份)。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
    (2)所在单位确认学籍档案完整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到市教育局复核、签署意见;取得党校系统学历的,到市委党校复核、签署意见;
    (4)市人事局审批同意更改后,本人、单位、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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