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23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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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国家公务员依据闽人发[1997]73号; 事业干部依据泉人行[1992]036号等文件。 2、报送材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或《干部任职审批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转正定级通知单复印件一份;办事员任科员的,还应提供办事员批文或学历更改复印件一份。 3、办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 (2)到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单位。 4、办理时限:当月审批。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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