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请审批辞退 |
|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作者: 访问量: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 索引号 | QZ06109-0102-2005-00026 | 备注/文号 | |
| 发布时间 | 2005年11月15日 | 数据来源 | 晋江市人事局 |
| 信息类别 | 办事指南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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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国家公务员依据闽人核[1996]15号、人调发[1992]18号等。 2、报送材料:单位核实的有关材料、单位书面建议、《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四份)。 3、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核准事实; (2)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 (3)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4)书面通知单位及个人。 (出处:晋江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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